課程講義

八 字 講 義 • 第 六 章 干 支 之 會 合 刑 沖

五 行 總 論 ── 再 論 丙 丁 :


丙 火 猛 烈 , 欺 霜 侮 雪 , 能 鍛 庚 金 , 逢 辛 反 怯 , 土 眾 成 慈 , 水 猖 顯 節 , 虎 馬 犬 鄉 , 甲 來 成 滅 。

丙 乃 純 陽 之 火 , 其 勢 猛 烈 , 欺 霜 侮 雪 , 有 除 寒 解 凍 之 功 , 能 鍛 庚 金 , 遇 強 暴 而 施 剋 伐 也 , 逢 辛 金 反 恰 , 合 柔 而 寓 和 平 也 , 土 眾 成 慈 不 陵 下 也 , 水 猖 顯 節 , 不 授 上 也 , 虎 馬 犬 鄉 者 , 支 坐 寅 午 戍 , 火 勢 已 過 於 猛 烈 , 若 再 來 甲 木 相 生 , 轉 至 焚 滅 也 , 申 此 論 也 , 洩 其 威 須 用 己 土 , 遏 其 焰 必 要 壬 水 , 順 其 性 還 須 辛 金 , 己 土 卑 濕 之 體 , 能 收 亢 陽 之 氣 , 戊 土 高 燥 , 見 丙 火 而 焦 拆 矣 , 壬 水 剛 中 之 德 , 能 制 暴 烈 之 火 , 癸 水 陰 柔 , 逢 丙 火 而 熯 乾 矣 , 辛 金 柔 軟 之 物 , 明 作 合 而 相 親 , 暗 化 水 而 相 濟 , 庚 金 剛 健 , 剛 又 逢 剛 , 勢 不 兩 立 矣 。 蓋 丙 為 太 陽 之 火 , 陽 剛 之 性 , 遇 壬 癸 如 浮 雲 之 蔽 日 , 故 不 畏 水 剋 , 而 獨 忌 戊 土 , 火 烈 土 燥 , 生 機 盡 滅 , 比 別 干 有 不 同 , 此 五 陽 之 所 以 丙 為 最 也。

丁 火 柔 中 , 內 性 昭 融 , 抱 乙 而 孝 , 合 壬 而 忠 , 旺 而 不 烈 , 衰 而 不 窮 , 如 有 嫡 母 , 可 秋 可 冬 。

丁 非 燈 燭 之 謂 , 較 丙 火 則 柔 中 耳 , 內 性 昭 融 者 , 文 明 之 象 也 , 抱 乙 而 孝 明 使 辛 金 不 傷 乙 木 也 , 合 壬 而 忠 , 暗 使 戊 土 不 傷 壬 水 也 , 惟 其 柔 中 , 故 無 太 過 不 及 之 敝 , 雖 時 當 乘 旺 , 而 不 至 赫 炎 即 時 值 就 衰 , 而 不 至 熄 滅 , 干 透 甲 乙 , 秋 生 不 畏 金 , 支 藏 寅 卯 , 冬 產 不 忌 水 。



丙 火 喜 用 提

正 月 壬 庚
壬 水 為 用 , 庚 金 發 水 之 源 為 佐 。
二 月 壬 己
專 用 壬 水 , 水 多 用 戊 制 之 , 身 弱 用 印 化 之。
無 壬 用 己 。
三 月 壬 甲
專 用 壬 水 , 土 重 以 甲 為 佐 。
四 月 壬 庚
以 庚 為 佐 , 忌 戊 制 壬 。
無 壬 用 癸 。
五 月 壬 庚
壬 庚 以 通 根 申 宮 為 妙 。
六 月 壬 庚
以 庚 為 佐 。
七 月 壬 戊
壬 水 通 根 申 宮 , 壬 多 必 取 戊 制 。
八 月 壬 癸
四 柱 丙 多 , 一 壬 高 透 為 奇 。
無 壬 用 癸 。
九 月 甲 壬
忌 土 晦 光 , 先 取 甲 疏 土 , 次 用 壬 水 。
十 月 甲 戊
垣 壬 水 秉 令 , 水 旺 用 甲 化 之 , 身 殺 兩 旺 , 用 戊 制 之 。
甲 庚 壬
火 旺 用 壬 , 木 旺 宜 庚 。
十 一 月 壬 戊 己
氣 進 二 陽 , 丙 火 弱 中 復 強 , 用 壬 水 , 用 戊 制 之 。
無 戊 用 己 。
二 月 壬 甲
喜 壬 為 用 , 土 多 不 可 少 甲 。


丁 火 喜 用 提 要

正 月 甲 庚
用 庚 金 劈 甲 引 丁 。
二 月 庚 甲
以 庚 去 乙 , 以 甲 引 丁 。
三 月 甲 庚
取 甲 引 丁 , 制 土 , 次 看 庚 金 。
木 成 用 庚 , 水 盛 用 戊 。
四 月 甲 庚
取 甲 引 丁 , 甲 多 又 取 庚 為 先 。
五 月 壬 庚
火 多 以 庚 金 兩 透 為 貴 。
無 壬 用 癸 , 為 獨 殺 當 權 。
六 月 甲 壬


以 甲 木 化 壬 引 丁 為 用 , 用 甲 不 能 無 庚 ,
取 庚 為 佐 。
七 月 甲 庚
取 庚 劈 甲 , 無 甲 用 乙 。
丙 戊
用 丙 暖 金 , 晒 甲 , 無 庚 甲 而 用 乙 者 , 見 丙 為 枯 草 引 燈 。
八 月 甲 庚
取 庚 劈 甲 , 無 甲 用 乙 。
丙 戊
用 丙 暖 金 , 晒 甲 , 無 庚 甲 而 用 乙 者 , 見 丙 為 枯 草 引 燈 。
九 月 甲 庚


派 戊 土 無 甲 ,
為 傷 官 傷 盡 。
十 月 甲 庚
庚 金 劈 甲 引 丁 , 甲 木 為 尊 , 庚 金 為 佐 , 戊 癸 權 宜 酌 用 。
十 一 月 甲 庚
庚 金 劈 甲 引 丁 , 甲 木 為 尊 , 庚 金 為 佐 , 戊 癸 權 宜 酌 用 。
十 二 月 甲 庚
庚 金 劈 甲 引 丁 , 甲 木 為 尊 , 庚 金 為 佐 , 戊 癸 權 宜 酌 用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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