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講義
八 字 講 義 • 第 三 章 推 大 運 法
大 運 推 法 由 月 柱 得 出:
陽 男 陰 女 從 出 生 月 順 推 至 未 來 月 ,
陽 女 陰 男 從 出 生 月 逆 推 至 過 去 月 。
陽 女 陰 男 從 出 生 月 逆 推 至 過 去 月 。
男 命 年 干:
甲 丙 戊 庚 壬 ── 為 陽 男
乙 丁 己 辛 癸 ── 為 陰 男
乙 丁 己 辛 癸 ── 為 陰 男
女 命 年 干:
甲 丙 戊 庚 壬 ── 為 陽 女
乙 丁 己 辛 癸 ── 為 陰 女
乙 丁 己 辛 癸 ── 為 陰 女
現 舉 例 如 下 :
月 柱 為 乙 順 推 為 : 卯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|
月 柱 為 乙 逆 推 為 : 卯 庚 辛 壬 癸 甲 戌 亥 子 丑 寅 |
舉例: | |
男 命(陽 男) 辛 壬 乙 戊 亥 寅 卯 寅 |
女 命(陽 女) 辛 壬 乙 戊 亥 寅 卯 寅 |
順 推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|
逆 推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|
男 命(陰 男) 癸 戊 癸 丁 亥 甲 卯 丑 |
女 命(陰 女) 癸 戊 癸 丁 亥 甲 卯 丑 |
逆 推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|
順 推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|
起運法
當 大 運 列 出 後 , 就 要 計 算 幾 歲 起 運 , 而 起 運 的 計 算 方 法 是 以 月 令 的 節 為 依 據 。
即 是 從 個 人 的 出 生 時 日 起 , 如 陽 男 陰 女 順 推 至 未 來 之 節 , 陽 女 陰 男 逆 推 至 過 去 之 節 。
計 算 一 下 當 中 共 有 多 少 天 和 多 少 時 辰 , 再 以 三 日 為 一 歲 , 一 個 時 辰 作 為 十 天 。 計 算 好 後 即 為 起 運 之 歲 數 。
又 每 一 柱 運 代 表 十 年 , 先 把 計 算 好 的 起 運 年 歲 寫 在 第 一 柱 上 , 以 後 每 柱 加 十 年 即 可 。
舉 例 一 :
男 造 一 九 三 八 年 二 月 初 十 亥 時 生
辛 壬 乙 戊
亥 寅 卯 寅
亥 寅 卯 寅
陽 男 由 出 生 日 順 推 至 未 來 節(即 清 明) , 從 出 生 日 推 至 清 明 應 為 25 日 , 但 因 清 明 是 初 五 之 酉 時 , 而 本 身 出 生 時 為 亥 時 , 所 以 不 足 25 日 , 實 應 為 24 日 零 10 個 時 辰 , 又 三 日 為 一 歲 , 應 為 8 歲 上 運 。
58 | 48 | 38 | 28 | 18 | 8 |
辛 | 庚 | 己 | 戊 | 丁 | 丙 |
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
舉 例 二 :
男 造 一 九 三 七 年 二 月 初 十 亥 時 生
癸 戊 癸 丁
亥 申 卯 丑
亥 申 卯 丑
陰 男 逆 推 至 過 去 節(即 驚 蟄) , 當 中 有 16 日 零 7 個 時 辰 , 三 日 為 一 歲 , 即 5 歲 零 1 日 又 7 個 時 辰 。 即 5 歲 零 19 個 時 辰 , 又 一 個 時 辰 為 10 日 , 19 個 時 辰 = 190 日 , 所 以 加 1 歲 計 算 , 應 為 6 歲 上 運 。
56 | 46 | 36 | 26 | 16 | 6 |
丁 | 戊 | 己 | 庚 | 辛 | 壬 |
酉 | 戌 | 亥 | 子 | 丑 | 寅 |
女 命 一 九 三 八 年 潤 七 月 廿 日 辰 時 生
辰 申 酉 寅
52 | 42 | 32 | 22 | 12 | 2 |
乙 | 丙 | 丁 | 戊 | 己 | 庚 |
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
習題:
請 將 下 列 之 命 排 列 成 正 確 的 命 式 及 計 算 起 運 年 歲 :1.男 命 西 曆 一 九 七 九 年 二 月 二 日 午 時
2.男 命 西 曆 一 九 六 一 年 二 月 十 日 辰 時
3.女 命 西 曆 一 九 六 零 年 八 月 十 日 申 時
4.女 命 西 曆 一 九 八 五 年 九 月 二 十 日 子 時
八 字 講 義
• 第六章 干支之會合刑沖